廣州花市有個變局:越秀區日前舉行公眾咨詢座談,宣佈明年的原東湖花市即將調整,不再封閉大沙頭三馬路,並將在不影響交通的相應地方,設立臨檔,打造“區域性花市”。
  自從原東山區併入越秀區之後,越秀區轄內的春節花市,就含著東湖花市和西湖路中心花市,也就是說,以一個區的公共管理能力,要支撐兩個花市,消化相應的客流並提供相應的安保和環衛力量。這種超能力式的付出,看上去是苦不堪言的。廣州花市設置的慣例,自“文革”後恢復以來,基本上是一區一個的,硬要讓越秀區承擔辦兩個花市的公共負荷,的確並不公平。事實上,當著東山越秀兩區並區之時,原東湖花市的命運,應該就已經註定的了。
  畢竟,花市活動是廣州人一年當中重要的民俗活動,小小東湖花市,也覆蓋者數十萬人。越秀區這次非常聰明,不是簡單地運用行政手段,對越秀區的“去東湖花市化”粗魯地“拆遷”了之,而是提前把廣州市有影響的輿論“大V”請到“座談會”去,公開調整花市格局的原因,並對給東湖花市留下“尾巴”做出說明,讓廣州的“輿情代表”們發表看法,給“東湖花市”的“退市”做足輿論,政府的這個做法,很有“正能量”意味。其實,政府很多公共事務的決策,若都能如此這般地“低姿態”向市民緩頰,爭取輿論的支持,的確是件容易得分的事情。我們有理由相信,雖然還是有很多城市中的“懷舊派”人士對東湖花市退出歷史舞臺依依不捨,但人民群眾是通情達理的,這就是決策透明化的天大好處,也是“東湖花市”退市策略的高明之處。
  “東湖花市”的退市也許是不含阻力了,但是,可能是出於“方便群眾”的需要,留下一個“增設3處臨時花檔”的尾巴。這個尾巴被看做是“創新”的一種嘗試。其實,這個嘗試不是什麼新鮮的設想,廣州市挨年近晚的時候,各區都有允許年花金桔“占道經營”點檔,只不過這些檔口多半隻賣盆花,不賣切花,現在說要集中起來開“微型化花市”,這到底能不能解決問題,不得而知。但作為一個措施,年晚期間“花市外經營”的這些點檔,是具有“原罪”的,長期為市民所爭議,因為這些“花市外經營”的點檔,設立的隨意性很強,其佈局未經規劃和公示,也不知道其出租收入,歸去何方,缺乏監控。同時,這些“花市外經營”顯然會與“花市內經營”構成競爭,不公平的是,“花市外經營”的經營時間更長,又沒有經過招投標,設攤成本更低。所以在我們看來,“微型花市”的這個設置好不好,完全在於其制度設計,如果也像“花市內經營”的攤檔那樣,能透明,有監督,可競爭,公平公開,那恐怕就不會惹上“非議”。至於所謂的創新,廣州的花市,倘若也能在網上火一把,派生出一個網購花市來,那才是真正的創新!
  唐螂  (原標題:“微型花市”也需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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