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明
  ■罰款指標
  新聞:10月14日《京華時報》報道,一份河南省工商局專門下發的《關於迅速貫徹落實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省工商局罰沒收入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在網上熱傳。該通知中要求全員上陣、分解任務責任到人,確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罰沒收入任務。有媒體向河南工商系統內部人士求證,確認了文件的真實性。
  點評:罰款,以被處罰人違規違法為前提。如果沒人違規違法,一分錢罰款也不會有。
  會有人違規違法嗎?會有多少人?在這些都不確定的時候定一個罰款指標,是不是太過唯心?一旦沒那麼多款可罰,又必須完成任務,胡來也就快了。
  文件中有這麼一句:“實行罰沒收入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兩個掛鉤’,即:與各種經費款項掛鉤、與年終獎懲掛鉤”———和每個人利益掛鉤,胡來就更有動力了。
  ■監督神器
  新聞:10月14日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慶期間,北京紀委特約監督員的手機安裝了一個專門的軟件,看到疑似公車私用等現象可以隨手拍攝圖片或視頻,上傳到紀委的平臺,供後臺的專業人員進行甄別,增強了監督的覆蓋面。
  點評:拉老婆去商場,送孩子上學,公車開慣了,私用難以完全避免。和以前相比,這兩年一些人收斂了不少,但不當回事仍然我行我素的,也還是有。
  紀委的做法,除了抓住一些現行,也給暫時沒被抓住的提個醒:公車私用為黨紀政紀不容,還是悠著點。
  ■短信曝光
  新聞:10月14日人民網報道,7月10日,廈大學生髮布微博,稱博導吳春明誘姦、性騷擾女學生。三個月過去,廈大未公佈事件的調查進展。10月13日,當事女生通過東方衛視首次接受採訪。曾三次與其開房的當事女生稱“吳在辦公室拿出避孕套,要求與其發生性關係”。吳與學生聊天記錄短信曝光。
  點評:“既然你不能接受,我不再騷擾你了。現在開始,你如願成為最普通的那批同學了”,這是報道配發的一則手機短信圖片的內容,發件人顯示是“吳春明老師”。
  有沒有可能學生作假陷害吳春明?不排除。如果這是事實,作為吳老師“東家”,廈大有責任還他清白。當然,調查結果也可能證實學生舉報的真實性,那樣的話,吳老師這教授該是當到頭了。
  廈大之前沉默了三個月,還能拿“沒證據”當托詞。如今,證據有了,再不查,說不過去了吧?  (原標題:新聞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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